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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報告摘要 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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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報告摘要  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870證券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62019半年度報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議聲明聲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親自出席了審議本次半年報的董事會會議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適用不適用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二、公司基本情況1、公司簡介2、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是否3、公司股東數量及持股情況單位:股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公司報告期控股股東未發生變更。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變更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5、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6、公司債券情況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并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否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業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多變,中美貿易沖突不斷,市場需求低迷不振。報告期內,公司堅持防守戰略,以提升盈利為目標,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營銷,令公司各項經營指標保持健康、平穩。報告期內,公司整體經營穩健,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9,548.95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8.97%,主要是合并范圍變更所致,而公司的外銷業務在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下,積極開拓增量市場,實現營業收入28,787.93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0.53%。報告期內,公司通過產品優化、增收節支等控制措施,增強公司和產品的競爭力,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上半年共實現凈利潤1,993.74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5.50%。報告期內,公司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經營目標開展各項工作:1、品牌推廣和市場拓展公司根據不同的消費群體,積極開展多品牌戰略,通過定位不同的消費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產品,提升主品牌和輔助品牌的聯動效應,以增強銷量和提高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加大了對電子商務領域,特別是跨境電商渠道的建設投入,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增加了更多的銷售渠道。2、產品開發與技術創新報告期內,公司繼續保持在研發方面的投入,持續對現有品類進行優化升級和功能拓寬,增強產品穩定性、可靠性,以進一步優化用戶體驗感和提升產品價值。同時,公司還加強新產品、新技術、新領域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為后續科研成果產品化和新項目孵化作好技術儲備,加快符合市場戰略方向的新產品推出。報告期內,公司加強技術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并改進研發管理,加強項目立項前評審,全程實施項目制管理,調整科技項目獎勵方案,一系列措施對提升技術團隊建設和創新能力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3、組織創新和精益管理報告期內,公司通過組織架構調整和干部隊伍優化,令整個管理隊伍更加精干、高效,通過“減人增效”、“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等措施,使產品更具競爭力,盈利能力得到增強。4、質量提升和標準化建設報告期內,公司組織各類專案小組,通過工藝改進、應用新材料和新技術等有效措施,增強產品穩定性、可靠性,不斷提升產品品質,客戶滿意度明顯提升。此外,公司繼續大力推進標準化管理,提高產品和物料的標準化水平,為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制造成本、保證產品品質奠定了良好基礎。5、資本發力與合作聯營報告期內,公司除繼續做好寶盛自動化的投后管理工作外,更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大力拓展跨境電商業務,進一步擴大公司市場份額和品牌影響力,保持公司在全球家用健康產品領域的領先地位。2、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1)與上一會計期間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財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通知》(財會[2017]7號)、《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一金融資產轉移〉的通知》(財會[2017]8號)、《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套期會計〉的通知》(財會[2017]9號)及2017年5月2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的通知》(財會[2017]14號)(上述準則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根據相關要求編制財務報表。財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發布《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通知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表。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根據相關要求編制財務報表。(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3)與上一會計期間財務報告相比,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公司報告期無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證券代碼:002870證券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4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一、會議召開情況2019年8月23日,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關于本次會議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傳真、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的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9名,實際參加董事9名。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趙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一)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財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頒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以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表。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按照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變更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不影響公司當年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5)。(二)審議通過《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一一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對《2019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進行審議。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經營狀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201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刊登于《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告編號:2019-036),《2019年半年度報告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告編號:2019-037)。(三)審議通過《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對2019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核查,并編制了《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19-038)。(四)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擬將“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項目”的建設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涉及項目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9)。三、備查文件1、《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決議》;2、《獨立董事對變更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事前認可意見》;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特此公告。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9年8月26日證券代碼:002870證券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3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一、會議召開情況2019年8月23日,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關于本次會議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傳真、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的方式送達各位監事。本次會議應參加監事3人,實際參加監事3人。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陳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一)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財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頒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以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表。經審議,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符合相關規定,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變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二)審議通過《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一一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對《2019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進行審議。經核查,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三)審議通過《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對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審議。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制作的《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公司募集資金進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資金實際投入項目與承諾投入項目一致,未發現募集資金使用不當的情況,沒有損害股東和公司利益的情況發生。(四)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擬將“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項目”的建設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是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涉及項目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安排。三、備查文件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2019年8月26日股票代碼:002870股票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5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最新規定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該項會計政策的變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對公司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對公司損益、總資產及凈資產等無影響。現將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一、變更概述1、變更原因財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頒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以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表。2、變更日期公司自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3、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為財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訂并發布的《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本次變更后,公司按照2019年4月30日財政部頒布的《修訂通知》中的規定執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財務報表格式和部分項目填列口徑產生影響,不存在追溯調整事項,對公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均無實質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屬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根據《修訂通知》的要求,公司調整以下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并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進行相應調整:1、資產負債表:(1)資產負債表將原“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二個項目;(2)資產負債表將原“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拆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二個項目。2、利潤表:將利潤表“減:資產減值損失”調整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3、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明確了政府補助的填列口徑,企業實際收到的政府補助,無論是與資產相關還是與收益相關,均在“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除上述項目變動影響外,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影響財務報表的列報項目,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凈資產及凈利潤無影響。三、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公司按照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變更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不影響公司當年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四、本次變更履行的決策程序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本次執行新會計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五、獨立董事對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經審議,全體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六、監事會對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經審議,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符合相關規定,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變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七、備查文件1、《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決議》;2、《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3、《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股票代碼:002870股票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8關于募集資金上半年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指引第2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下簡稱“《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定,將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報告如下: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情況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588號)核準,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767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0.44元,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65,574,800.00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審計及驗資費用、律師費用、法定信息披露費及其他發行費用合計78,869,300.00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486,705,5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業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了“廣會驗字[2017]G14000490635號”《驗資報告》。(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報告期內,實際使用募集資金2,458,355.72元,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額26,459,670.81元(募集資金專戶存款利息和理財收益26,463,892.28元,銀行手續費支出4221.47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82,188,403.2元,累計收到的募集資金專戶存款銀行存款利息、募集資金理財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收益額為26,459,670.81元,募集資金期末余額330,976,767.59元(其中:經批準轉出以現金管理方式進行理財的募集資金本金余額29,000,000元,經批準轉出進行定期存款余額為297,000,000元,監管專戶余額4,976,767.59元)。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一)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建立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于2017年6月8日召開的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根據《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對募集資金采用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以便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募集資金專款專用。(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執行公司及公司下屬子公司中山市香山電子測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山電子”)、中山佳維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維電子”)與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及各商業銀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情況如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分別用于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中高端商用電子衡器新建項目和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項目。公司與子公司香山電子、佳維電子作為共同方和安信證券共同分別與上述開戶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三)募集資金在各銀行賬戶的存儲情況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資金在銀行專戶的存儲金額為4,976,767.59元,系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和募集資金存款利息收入(已減手續費),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如下: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四)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情況為增加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收益,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11次會議和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32,5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或進行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該事項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額度。相關的決議及公告已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資金理財產品全部現種類及余額如下:貨幣單位:人民幣元經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檢查,上述購買的理財產品,投資種類合規,安全性高,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投資產品也沒有進行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也沒有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應當履行的手續全部履行。嚴格遵守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各項承諾。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單位:人民幣萬元(二)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情況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資金97,893,726.64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截至2017年5月10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如下表所示:單位:人民幣萬元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項目進行了專項審核,并出具了“廣會專字[2017]G14000490645號”鑒證報告。保薦機構安信證券和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項目各自發表獨立意見。一致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履行了相應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及期限。(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出現異常情況。(五)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公司不存在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六)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公司不存在使用節余募集資金的情況。四、超募資金使用情況無超募資金。五、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六、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相關信息披露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且募集資金管理不存在違規行為。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股票代碼:002870股票簡稱:香山股份公告編號:2019-039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將“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項目”的建設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體情況如下: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588號)核準,獲準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2,767萬股,募集資金總額共計人民幣565,574,8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8,869,3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486,705,500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廣會驗字[2017]G14000490635號)。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投資進度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延期的募投項目實際投資情況如下:單位:人民幣萬元三、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一)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測量產品新建項目”的實施地點位于中山市南朗鎮欖邊村(華南現代中醫藥城),地處中山市翠亨新區和深中通道連接處。由于翠亨新區和深中通道目前依然處于建設初期,未達公司募投項目設計時對其進度的預期,項目周邊環境和規劃配套的設施尚未完善,加上距離城鎮中心區比較遠,園區及附近鎮區的技術工人和普通員工招聘較困難,從而影響了項目的投入進度,預計不能按預定時間達到可使用狀態,因此擬延長該項目的實施進度。(二)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項目受高端傳感器、精密組件等關鍵元器件技術升級影響,手機攜帶的測量功能越來越齊全,個人健康穿戴產品市場波動較大且發展方向不明朗,市場對各種健康測量產品有不同的認知和需求,客戶對健康測量產品的創新性、互動性和體驗性的功能和適用范圍要求越來越廣,也對健康測量產品研發設備和新技術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了繼續保持行業內領先優勢,公司根據自身實際運營情況、行業最新發展成果及未來行業技術的發展方向,在綜合考慮傳感、物聯、電子技術應用需求的基礎上,本著審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則,擬延長該項目的實施進度。四、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未調整項目的投資總額、建設內容和實施主體,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不會對公司當前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從長遠來看,本次調整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資金,保證項目順利、高質量地實施,有助于公司長遠健康發展。五、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意見(一)獨立董事意見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涉及項目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對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安排。(二)監事會意見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是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涉及項目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安排。(三)保薦機構意見作為公司的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核查后認為: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需進行股東大會審議;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當前市場環境和經營發展現狀作出的決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六、備查文件1、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決議;2、第四屆監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4、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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